我们公司是一个做电力MIS系统的软件公司,规模比较小,只有30来个人,公司有自主开发的也算比较成熟的MIS软件系统。
客户是全国各市县电业局,我们公司采用的是项目承包给制度,也就是合同签下来后,公司领导根据该项目需求核定工作量,比如工作量是10人月,也就是相当于5人做2个月或者2人做5个月等等,然后规定1万元1人月,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承包给项目组10万元,等验收的时候,用这10万元减去该项目组所有花费的成本就是该项目组的项目奖金。项目经理有绝对的权利,可以对该项目组成员每月进行考核,体现在工资上面,另外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项目组成员,还有分配项目组成员奖金的权利。
这种制度应用以来,项目组积极性很高,也大大的节约了成本,项目奖金也可观,但是这也引起了一个问题出来,比如项目核定工作量是10人月,项目经理为了节约承包或者说自己赚钱,就一个人做,做7、8个月才验收,或者开始2个人后来一个人做5个月才验收,本来公司跟客户签合同要求4个月验收,拖延工期对客户关系和公司工程回款产生很大的影响。
这种方式成本是节约了,但进度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前段时间,我建议公司采用挣值法管理项目,但只对成本,好像对项目进度没什么效果,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吗?能有什么办法鼓励大家做到提前或者按时项目验收,怎么惩罚拖延验收的行为,即使拖延了,也采用什么办法尽量拖延时间短一点呢?进度管理用什么方法管理好呢?
分析1:
这个案例是由于业绩考评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所造成的,对于项目团队的任何一个人,需求进行激励机制,以提高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采用业绩考评制度,将团队成员的工资与业绩挂钩是一种很好的激励制度,但,该公司的业绩制度存在一些致命的弱点,一,项目经理的独权,这是很不合理的,任何一个团队,项目经理不能有权力拖延项目的进度而减少人员,从而提高自己的收益,因此,在这一点上,业绩制度应该加上项目质量跟奖金挂钩,就算你一个人完成一年,只要你这样影响项目质量,那么仍然不能有奖金;二,项目经理的考评应该跟其它成员分开,并加上管理绩效;三,项目经理调配资源应该在公司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考核,确定团队资源是否应该调进调出;
分析2:
严格的讲,项目经理是不能决定他的项目组成员的收入的,项目组成员的收入要通过绩效来确定的。这个案例的情况也许在小公司能发挥他的积极的一面,但是要从长久的良性的一面看,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这个就是案例中的公司要决定得了。如果要公司发展好,就要严格的走项目管理,如果只是为了转目前的钱,那就用现在的考核制度。
分析3:
项目经理不能参与到项目细节方面的设计。
只能起到监督及推动项目的执行进程。如果项目经理自己来做项目,那就不能称之为经理人,而是技术人员或高级工程师,公司的高层应该有这样一个清晰的概念。
当然经理人可以对项目技术方面给予支持,但不是自己做,经理人的时间要用在协调各个方面的配合,包括客户、上层及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在技术人员有困难的时候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经理人的待遇当然不能等同于技术员。
分析4:
成本控制是正确的,但是权下放的项目要有利润指标,这样就会在进度上有所作为了。单纯的成本控制,对可以用人月横竖对倒的项目而言,肯定会诱使项目经理前松后紧的安排人力资源,最终是引发潜在成本的激增,换句话说如果这样的MIS产品是用于内部的,可能就要拖延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的战略实施成本其实是有公司的管理成本在里面的,但对项目组而言是不计算在内的。引入利润指标的目的就是告知项目经理,压低成本并不能使他的利润最大化,相对短的时间内赢得公司承诺的有限的利润才是他们的目标。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拖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