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宜以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核算对象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 "三同步"的原则。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宜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 应按照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2 人工费应按照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3 材料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人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人工程成本。
4 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人工程成本。
5 其他直接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6 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项目成本核算应采取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做下列比较分析:
1 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 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项目经理部应在跟踪核算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月度项目成本报告,上报企业成本主管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项目经理部应在每月分部分项成本的累计偏差和相应的计划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和状况;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成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