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意味着我国将逐步融入世界开放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将迫使我国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以适应科技进步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很显然,加入WTO是有利和有弊的。然而,在准备加入WTO的过程中,尽管宣传好的方面比较多,但思想准备和有一些具体的工作还是跟不上的。 从全体中国人的福祉出发,入关不入关,什么时候入关,以何种形式入关,这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怎样入关,都必须以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为重。在这一点思想认识和情感上,显然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看法,这也是在加入WTO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一、国家利益的理解 我国现在流行的国家利益概念是从西方传入的,是在中国和西方列强的交往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为一部中国近代史是列强侵略中国,使中国的国格和中国人的人格蒙羞的历史,国人对国家利益具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关怀。情绪化国家利益概念,往往影响中国理性地处理和西方国家的关系。诚然,进入WTO会给中国社会带来莫大的压力,各民族产业会受到巨大的冲击,但是加入这一组织是中国向一个大国转型的重要一步,它使得中国从世界体系之外转变成这一体系内部的一员,成为一个世界强国。中国要不要接受现存世界体系?因为目前的世界体系是由西方世界建立的,西方国家是这一体系的主角。接受这一体系的规则就是服从这一体系,接受西方国家的领导地位。如果从情绪化国家利益的角度,中国是不能这样做的。这一点认识十分重要,在毛泽东时代由于种种原因,中国选择了建立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国际权力中心,结果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邓小平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核心,就是使中国尽早进入世界体系,成为当代世界大国。 进入世界体系并非全盘接受世界体系,受这一体系的奴役。相反,进入世界体系就是为了从内部改造世界体系。如果中国不能进入世界体系,那她永远是局外人,不管其如何不满现存体系,也不会有能力来改革不合理的体系。在体系外挑战体系可能会满足很多民族主义者的心理需求,但事实上有害于长远的国家利益。相反,进入世界体系可能在短期内对国内问题造成消极影响,但从长远观点来看符合国家利益,因为在中国变成了国际体系一员后,会变得更有能力来改革现存体系,使之和中国的国家利益相一致。 目前,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如何调整国内各种利益结构和制度规则,迎接加入这一组织后的种种挑战,而非简单地拒绝加入,拒绝接受。 上述这些观点或理论,是我对中国加入WTO的认识基础,也是我认为决策层制定政策应有的指导思想。在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将会遇到市场开放带来的一些问题,或者说是一些挑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 二、市场准入问题 加入WTO,开放市场,将使我国建设市场(包括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受到较大冲击,从而也会影响建筑业的发展。向世界开放国内建设市场,必然带来经济活动频繁,房地产业(建筑业)全面引入国外同行全方位竞争,同样也使围内同行的竞争压力明显增加。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业将引入国外同行的竞争,特别是国外工程造价咨询顾问机构先进的观念和管理,将促进我国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行业水平的全面提升。 长期以来,尽管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二十年来,在建设工程领域里是不容许国外,甚至于港澳台地区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测量师行等)是不能在中国独资注册开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连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经济特区也不例外。原来我们考虑的问题很多,最关键的是害怕国外(包括香港的"假洋鬼子")咨询机构进来,会把国内的咨询机构挤垮,或竞争不过人家而丧失市场。但是,事实并不如此,其实国外咨询机构进入中国参与竞争,他们考虑的问题比我们还要多,不熟识中国的有关政策、不适应中国的工程计价方法、人地生疏寸步难行,害怕受骗上当,……。他们必然会认真思考的,不会轻易进来的。而上述这些因素正是国内咨询机构的长处,竞争的有利条件。所以,还是放开好,早放比晚放好,全放比有限度放好。关键在于如何提高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水平,尽快适应国际惯例,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竞争能力。反之,国内的造价咨询机构继续维持现状,不向"公正行"、优质、全方位服务发展、就只能让其在竞争的市场自生自灭,千万不要保护。让国外造价咨询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参与竞争,肯定能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 外国造价咨询机构在中国与中方合资、合作成立企业,这是我国现行政策所容许,20年的改革开放历史已在中国出现无数的这类企业,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故应是无疑议的。至于外方是否控股或持股份额问题,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在股份制问题上,不应太多的限制。控股的概念由于"合伙人"的形式出现,谁来控股就难以说清了,也不必过多的考虑谁来控股了。 既然允许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从业,就应该给人家以国民待遇,不应有所限制,应平等互惠,平等待人,道理是十分明显的,否则,就与对外开放政策是不符的。 其实,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在我国的"三资"企业就有22万家,所以让不让国外咨询机构在我国执业(独资、合作、合资)的问题,本来就早以解决的了,关键在于要不要保护自己的企业。 当然,国外咨询机构进入我国,在中国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我认为从国家的利益出发,凡是国家保密的、特殊高科技、国家严格控制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国内咨询机构来承担外,其余的就可以放开,不应受限制。 外方独资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中国从业,如果没有中国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为其服务,它是根本无法运转的,也正如我国的企业或机构到国外去承包工程,不在当地雇用有关人员,也就无法工作一样的道理。所以,不应该限制"雇用"。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教育和限制国内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不要做出一些有失国格和人格、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甘当"洋奴"的事情。 三、关于外国专业人士在我国从业许可的问题 建立专业执业资格制度是国际惯例。正因为此,我国从1996年起建立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目的是把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提高,并能与国际惯例接轨。既然容许国外咨询机构进入我国,那么外国的专业人士也可以进入中国。问题在于国外的执业资格我们是否认可? 专业执业资格的标准各国有别,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认可协议,谁进入对方国家,对方肯定是不会承认的。比如,中国造价工程师现在到香港去从业,香港测量师学会或政府是不会认可的;而香港工料测量师进入国内,我们也不承认的,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协定"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已为此曾作出努力,关键在于我门没有认真的谈判)。随着加入WTO,这个问题就十分明显地提到日程上来了,必须尽快与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相关组织开展对话,进行认真的谈判,早日解决互认接轨问题,让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 国外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入我国,如果要提供国内工程的服务,必须是获得国内相应的执业资格者,否则其服务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与我国达成有互认协议的国家或组织颁发的资格者除外。 外国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入国内设立独资事务所开展业务,应与上述的情况一样处理。我国宪法规定了个体经济可与其他经济并存,当然可以容许个人开业,但条件应是严格要求的。 外国的专业人员能否在中国参加执业资格的考试?我认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有业务者; (2)必须符合中国有关对学历、专业、业绩、年龄、健康状况等的要求; (3)其所在机构必须在中国开业×年。 在对待外国的专业人员考试问题上,考试方式可以与国内的方式有别。有一些理论知识、计价方法就不一定考了,因为人家在大学里就已经学过考过,而且各国的教育也不一样,也不必要重复考试。但是,对有关中国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问题处理等,这是必须考核的。也就是说,外国人可以不必与国内人同场考试,另外进行。 四、必须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培育和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中介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地出现,是市场经济对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如何进一步健康地发展状大,如何使其在对外开放的建筑市场中,与国外同行竞争并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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