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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安装过程中,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污染塑料类管道;应及时封堵管道系统安装简断或敞口处。
2.10 检察环路外观:每个并联环路中不应有接头;弯管处的管道截面不应变形。
2.11 试压、关闭分/集水器前端的阀门,从注水排气阀(或适当位置)注入清水进行水压试验。试压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2倍,但不小于0.6Mpa(升压时间不宜小于15分钟);稳压1小时内压力降低不大于0.05 Mpa,且不渗漏为合格。
2.12 验收签字。试压合格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上签字。“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见《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72)。
2.13 土建施工人员完成混凝土的搅拌。
2.14 土建施工人员完成现浇层。填充混凝土时,不应迫使管子移动;避免砂浆进入绝热层及边界保温带的接缝处;手工铺平、压实混凝土、现浇层施工和养护期间,塑料管中应保持实验压力。
2.15 当铺设现浇层时,砂浆和室内温度不应低于5℃,且保持在不低于5℃至少3天。
2.16 立(干)管清洗。应在连接分/集水器前对立(干)管进行清洗,直至进出水污浊度、色度一致为止。
2.17 系统试压。立(干)管与分/集水器连接后,应进行系统试压。试验压力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 Mpa,且不小于0.6 Mpa.10分钟内压力降不大于0.02 Mpa,降至工作压力后,不渗漏为合格。
2.18 系统试热。现浇层施工21天后进行试热。初始供水温度应为20~25℃,保持3天,然后以最高设计温度保持4天。同时应完成系统(平衡)调试。试热和调试合格后也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等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上签字。
3. 安全生产及成品保护
3.1 各类塑料管、绝热材料,不得直接接触明火。
3.2 塑料管严禁攀踏、用作支撑或借作它用。
3.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着软底鞋,不得着皮鞋或铁掌鞋踩踏塑料管。除施工专用工具外,不得有其它铁器进场。
3.4 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工程,不宜与其它施工作业同时交叉进行。混凝土现浇层的浇捣和养护过程中,不得进入踩踏。
3.5 在混凝土现浇层养护期满后,敷设塑料管的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加以妥善保护,不得在地面上运行重载荷或放置高温物体。
3.6 施工完成的地板辐射供暖地面严禁大力敲打、冲击。不得在地面上开孔、剔槽或嵌如任何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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