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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可调度
我们不能说“先把项目骗到手”的“钓鱼工程”是主流的,但是,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在申报项目、争取项目立项时,企业会将其所有优质资源都作为该项目可以完整使用的资源。等项目拿到手后,实际能够被项目使用的资源与立项时悬殊很大。对于多个项目同时进行的情况来说,无资源可调度、资源调度效率低下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项目计划只是一个用来打水的竹篮,其结果一定是一句空话或者是谎言。
项目资源的可调度性包含以下几个含义:
首先,项目计划中的资源能够得到组织保障。在项目失败的原因中,组织方面的问题平均占到33%,可见有效项目组织的重要性。这里说的组织保障,主要还不是指项目组的组织,而是在企业层面上乃至包含企业外部项目利益相关方在内的项目资源的来源、相互关系和权利/责任平台,简单说来就是“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组织落实”。所谓任务落实,是指项目的每项任务都有责任人;所谓人员落实是指每个项目利益相关方都明确和接受了各自的责任;所谓组织落实,是指包含了人员配合、共同协调的机制和方式。
其次,对资源的需求数量、质量、需求时间、释放时间有清晰定义。这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来得了、干得好、走得成”。要使资源在需要的时候能来,就要求对资源的数量、质量做好估计,这是一个常识。然而,容易被人忽视的是,常见的项目计划中对资源可获得性途径描述得不够。这似乎是一些管理职能部门的事情,但是,它们的确是项目计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要使项目资源特别是项目人力资源到位后能够迅速进入角色、迅速产生成果,就需要对他们的任务内容、任务接口关系、可(需)使用工具等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些也必须包含在项目计划中。使资源在被使用后能够顺利撤出项目以便被其他项目使用是十分重要的,要做到这一点,在进行项目计划时,就需要说明项目知识的显现、分享方式。
最后,利益相关方将项目资源纳入其管理计划。企业的职能部门掌握着项目所需要的很多资源,还有一些资源存在于企业外部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那里。这些部门或机构并不是只为一个项目服务,因此,在做项目计划时自觉或不自觉地假设它们拥有的资源就是项目能够调用的资源是不现实的。有效的项目计划需要与这些部门或机构的资源使用计划相匹配,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项目计划的有效性就要大打折扣。
3.变化可控制
变化是计划的敌人,可惜的是,对项目来说,计划与变化就像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缺一不可。如何将这矛盾的两者和谐地统一到一起是项目计划必须解决的问题。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在这方面,项目计划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搭建稳定的项目架构,架构稳定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变化造成的损失就会小很多。很多变化是由于客户对项目的需求发生了变化而引起的,遗憾的是,我们一般不能期望客户一下子将需求定义清楚,更合理的做法是,我们认可对需求的变化是客户的权利,建立实现项目需求的稳定的项目技术框架、基线(baseline)等则是我们的义务。在严格的稳定架构基础上的有限自由度是控制项目需求变化的基本原则。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和客户谈判,要让客户乃至必要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项目计划的制定,至少让他们参与计划的评审。我们给客户的任何承诺都是有条件的,但是,客户一般只会记住我们的承诺,而将条件忘得一干二净。从这个意义上看,项目的成果不是干出来的,而是和利益相关方谈判得来的。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其次,项目计划需要考虑刚性和弹性的结合问题,要尽量做到以刚性换弹性。由于项目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一个没有弹性的计划是无效的。 “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对项目变更的写照,对项目来说,很受一些人称道的“弹性工作制”一般不能适用,因为一个人工作时间的弹性会引起其他资源的连锁反应。与部门工作不同,项目资源都是临时性的,它(他)们在不同时间段将被使用于不同的项目,一个资源计划的变更会引起一个或多个项目的震荡。项目计划的刚性与弹性的结合方式有以下几种:资源到位的时间允许有弹性,但是资源被占用的时间则是刚性的;非关键资源的到位时间是弹性的,关键资源的到位时间则是刚性的;一般活动的变更控制是弹性的,关键活动的变更控制则是刚性的。项目计划中的刚性和弹性的辩证关系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以色列管理顾问E.M. Goldratt提出了一种叫做“关键链”的方法值得借鉴,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找相关资料1。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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