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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种采购机制避免或减少了寻租现象
这种采购机制能够避免寻租行为的产生是因为这种制度安排能够增加寻租行为的经济和制度成本(制度成本应该是寻租者要打破这种制度所要付出的经济成本和其他方面的损失或若打不破这种制度所要受到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制裁),使寻租者在寻租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小于其成本(这个成本包括制度成本),因而寻租者就会放弃寻租行为而去进行生产性的活动。英国的采购制度安排是这样使寻租者成本增加的:
(1)采购机构设置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财务授权与购买授权相分离,审查机构与执行机构相分离;政府各部门的采购行为受到财政部、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国家审计署的监督和约束,公共账目委员会又受到议会的约束,国家审计署是独立的,但是直接对女王负责。在这种相互约束的制度下,对于寻租者来说,他的寻租成本是非常大的,往往想要寻租成功的就要使相互制约的政府机构集体腐败,而这对于企业是不太可能的。对于设租者来说,其腐败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直接对议会或女王负责使其腐败的成本非常大。
(2)英国公民民主意识很强,“物有所值”的理念深入人心,官员们设租的舆论成本很高。
(3)强制采购制度及其程序使其制度弹性较小,增加了寻租的成本,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宁愿牺牲效率也要遵守规则的原因。
正是通过制度安排的这种实现了政府采购的高效、廉洁,避免了寻租现象的发生,使类似于我国的“豆腐渣”工程、“三超”工程得以减少和杜绝。
三.施工建设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
英国公共项目的施工建设管理主要体现在立项上,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主要靠市场机制。严格的招标制度保证了承包商在技术、管理、资历和信誉上都是可以信赖的,英国政府采用PSA(Property Service Agency)方式将施工的管理委托给专业咨询机构,由专业人士来负责重要技术环节的把关,工程中质量、技术、安全、成本责任非常明晰。 由于专业人士的风险责任制度、无限经济责任和责任保险制度的约束,形成了整个工程咨询行业人员必须向政府负责,向业主负责的运行机制。正是这样,政府能够把公共项目的施工交给社会去管理,减少了政府部门的参与,政府权力的减少也就减少了设租的可能性。从以上所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英国的公共项目管理遵循这样的原则:公共项目中能拆分开来让市场进行管理的尽量通过市场进行管理,以减少政府设租的可能性。必须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的,则严格审批制度和监督体制,增大“寻租”和“设租”成本。
英国是现代合同管理的发源地之一,以总承包为基础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已经有近200年的历史。英国的公共项目没有专门的合同文本,也是采用英国的两个标准合同格式,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编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范本和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JCT)编制的《建筑业标准合同条款》。ICE合同条款和是属于固定单价合同的格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书中的单价来控制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而JCT则以总价合同的形式出现,当然,这个总合同价是随着一定的工程变动而可以变动的,当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完成工程量较合同中的工程量增多时,则作为工程变更,相应地调整总合同价的金额。
四.专业人士制度
英国建筑业的专业人士包括特许建筑师、特许工程师、特许测量师和特许建造师。他们无论是在私人项目还是公共项目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合同订立、施工建设、竣工结算等一系列过程中都有专业人士的身影。在公共投资项目中,专业人士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承担了公共项目的微观管理的职责。
1.英国专业人士的准入和审核
英国的政府不负责专业人士的资质管理,而是通过一套严格的注册制度来确认和授予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由专业学会或者协会对专业人士的准入进行严格的审核,准入后对其执业能力、职业操守进行定期的评定。
例如皇家特许工料测量师(相当于我国的工程造价师)就从属于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RICS)这个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的组织。工料测量师的准入制度非常的严格,要求其具有大学毕业(或同等)的水平,并经过2年有记录的在职培训,最终通过专业能力考试(Assessment of Professional Competence)合格。学生在大学毕业以后在学会认可的公司进行工作就可以向学会申请报考专业能力考试。一经批准就要记录一天的工作简报及业务分析,由专门的督导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十八月后进行中期报告,最后通过专业资格评核委员会的审查才具有考试资格。另外,特许测量师也不是终身制。有效期满后,必须重新申请续期接受学会的审核后再接纳或者不接纳。如果在执业过程中遭到投诉,专门的研讯机构会对其进行调查研讯,经复核委员会确认后,给予不同的纪律制裁,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通过严格的准入和审核制度,以保证专业人员不仅具备专业的技能,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专业人士在公共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英国的专业人士制度对于公共投资项目的管理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
(1)提供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政府各部门对建筑或土木项目管理或者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通过雇佣专业人士获得了专业性的服务。例如,英国的工料测量师可以为政府提供如下服务:预算咨询、可行性研究、成本和控制、通货膨胀趋势预测、就施工合同的选择进行咨询、选择承包商、建筑采用的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书的分析和评价、标后谈判、合同文件的准备、在工程进行中的定期成本控制、财务报表、变更成本估计、已竣工工程的估价、决算、合同索赔的保护、对承包商破产或被并购后的应对措施,应急合同的财务管理等。
(2)专业人士的参与使政府和承包商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变成了一个信息对称的博弈。在专业人士参与之前,政府部门不占有土木建筑市场的信息,而承包商则占有这方面的信息,这时候两方谈判过程中,政府不占据优势,甚至要为信息缺乏而付出成本。专业人士参与进来后,博弈的双方改变了,变成了政府所委托的专业人士与承包商或其雇佣的专业人士的博弈,而这时双方在专业知识上所拥有的信息是对称的,博弈也是平等的。
参考文献;
1.尹贻林 杨飞雪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王振强:《英国工程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4.陈伟珂:《香港工程造价专业人士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2003.5
5.王春阳 尹贻林:《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与决策》,《中国投资》2001年第5期
6.尹贻林、郝建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与实践》,《工程造价管理》2002.4
作者单位:天津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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